八字“流年”及“小限”,與人生命運的作用關係!

八字“流年”及“小限”,與人生命運的作用關係!

流年,是指人一生所要經歷的每一個年份,它每年都在發生變化,猶如流動的水一樣,因此被人們稱之為“流年”。

 

正如當代易學名家邵偉華先生在其著述《四柱預測學》中所言:“命為一生之榮枯,運為一世之吉凶,流年為一歲之主宰”,故而,流年亦稱本年之太歲也。

 

舉個列子,2016年為丙申,2017年為丁酉,2024年為甲辰,那麼,丙申、丁酉、甲辰就是2016年和2017年還有2024年的流年太歲,至於流年中的乾和支誰是太歲的說法自古以來也是爭論不休而各執一詞,大家知道,幹為天支為地,天為動地為靜,天為發動而陽起,地為承載而陰收,有容乃大,天干為苗地支為根,萬事不離基礎,地支行年,乃一年眾殺之主,司四時之令,主宰著春夏秋冬的季節輪迴,所以,以地支為太歲較為合理,值得信賴。

 

太歲為一歲之尊神,管一年之吉凶,年年都在發生變化,因此,人們也把流年稱為“遊行太歲”、“逐年太歲”等。

 

話至此處,我們也就自然明白小運和流年的性質區別了,因為,流年也是人在某一個年份的運勢趨勢和走向,所以,我們也把流年列入到運程的範圍之中來予以參詳人在這個小階段的吉凶資訊展示。

 

言及太歲,自古以來大約可以分為兩種,即當生太歲和遊行太歲。

 

當生太歲是指人的所生之年份(即年柱),遊行太歲是指人所經歷的每個年份的太歲,而太歲又有真太歲和徵太歲之分,何為真太歲?

 

《三命通會》有云:“生時相逢真太歲”,即是指人出生的時辰與流年年份相同,如甲子時出生之人又遇甲子年,則稱之為“真太歲”,亦名“轉趾(zhi)煞”。

 

如果日主及大運與真太歲(如上例甲子時生人)相和相順,其年則吉,如遇刑衝害破而與真太歲戰克,其年必凶。

 

何為徵太歲?可以分為三種情況,一是日干支沖剋遊行太歲,二是大運干支沖剋遊行太歲,三是遊行太歲干支沖剋日干支,所謂徵,即是征戰征討相剋衝刑害破等不利局面,當然,此年日主絕然不順也,凶險重重,災禍難免。

 

當生太歲是針對人一生而言,而遊行太歲每年遊行於十二宮,定一年的吉凶禍福。

 

古人云:“太歲當年坐,冒犯必有禍”,《三命通會》也言:“太歲當頭立,諸神不敢當,若無官事擾,定主見重喪”。

 

不過也要分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遊行太歲損害了日干,猶如君管臣、父管子,其年雖有凶禍但畢竟較輕,但如果是日干傷害了太歲,猶如臣反君、子逆父,那凶禍就嚴重了,故而人命至此,切不可冒犯遊行太歲,如果遊行太歲與大運日主相互和諧,那此年便吉利順暢。

 

當然,人的一生肯定終會遇見對於遊行太歲不利的年份,記住,大抵日犯歲君,在五陽幹(甲丙戊庚壬)則重,五陰乾(乙丁己辛癸)則輕,當然如果命盤或者大運出現相互制約或者調節的因素,那就逢凶化吉轉危為安了,比如,日干是天月德,而太歲又是用神(對人生命運最具幫助力之五行)則無災無禍,甚至反而有所收穫。

 

總之,人命如遇冒犯太歲或者歲運並臨的災難階段,則需擺正心態而坦然面對,同時必須針對這種不利局面作出自我調整,自然趨吉避凶而平穩安度。

 

一切神煞基本上都是從太歲或者日柱所出,命盤中的神煞多由當生太歲(出生之年)所出,而一年中的神煞則是從遊行太歲(所值流年)所推出。

 

小限,類似小運一樣判斷人階段性運勢走向的一種方法,它和命宮一樣,多用於星宿命理學的實踐當中,而對於子平命理學(四柱命理學)而言,採用甚少,我們把這種方法列於此僅供參考。

 

小限之術源於星宿命宮,故而推算小限的方法也是從命宮上得出來的,其方法如下:以人出生之年支,加於命宮之上,然後逆推至遊行太歲所臨之位,即為日主此年的小限。

 

以“道”相通,未來世界宗教革新(人類和諧共存)綱要性探析

 

首先闡明,人類存在“概念固化”的共性弊端——人為設定一個概念,就概念而概念,限於概念之中,錯失對事物真相和自然大道的完整認識與實踐,不能有效解決實際問題。

 

以此,對待“概念” 應當遵循“立足本原,著重內涵,與時俱進,動態變化,解決問題,實事求是”原則。本文“宗教”及“道教”概念即如此,並以道教思想為基——大道相通,就未來世界宗教革新(人類和諧共存)進行綱要性初步探析,體現出“道”本身“其大無外、其小無內、無所不在”的內涵特徵以及宗教“繼承傳統、與時俱進、生存為本”的革新觀,簡述如下:

 

1、科學、民主是歷史進步的產物,和諧、自由是人類永恆的追求。但是,歷史今天,人類生存面臨重要問題:人本侵犯自然,物慾腐蝕心靈,多元各自政,信仰錯亂方向……使得科學脫離人文,民主徒有虛名,和諧無從奠基,自由異化氾濫……人類生存所有問題歸結起來表面看已經造成“天怒人怨”,實質則為“心靈劫難”。

 

2、宗教以探尋宇宙、生命、社會真相為本——唯有發揮宗教心靈導向、化解及撫慰作用——教化心靈,啟發智慧,鼓勵自由,約束放縱,消除愚昧,拯救狂妄,與政治、法律等社會諸多機能協調統一,促進構建人神共治,才是人類社會最終出路。但是,宗教內涵與形式兩方面同時需要傳承革新,與時俱進,以體現人文與科學、精神與物質、信仰與修煉、智慧與道德、治國與平天下相統一,而辯證處理宗教“教化”、“教會”及其與社會、國家、民族對應關係,探求並致力於實現人類生存之身心自由。

 

3、“人神共治”不同於歷史上狹義宗教凌駕於政治之上的政教合一,而依據信仰、修煉與秩序管理的統一進行設定——立足自然整體觀,既是原則,又是方法,還是目標,在精神純美與世俗需求之間建立平衡,實現人自身、人與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也就是說,以人、神、自然共同智慧立足解決人性弊端,實現信仰、修煉、道德、良心、法律、秩序、民主、制衡等一系列社會目標的完善管理。

 

4、無論個體的人,還是社會群體,唯以“天、地、人”三道(規律、原則、方法)制衡才能夠實現“人神共治”——“天道”代表心靈(心性)修煉,符合自然大道,“地道”代表不同地域、民族、國家歷史傳統,“人道”代表當前社會世俗需求。遵從三道統一,使得人類在滿足世俗需求和拯救靈魂之間建立平衡能夠實現。

 

5、面對人性“概念固化、執偏概全、慾望過度、元氣損耗、言行不一”的共有弊端,人類遵從三道統一即在真理與邪說、正義與邪惡之間做出選擇和平衡——培本固元,扶正祛邪,造福人間,減少災難,體現出天有好生之德。

 

6、當前宗教及整個人類出現問題積弊已深,非“多元一統”不能解決問題。多元化的思想混亂——“百家爭鳴”時代如何實現“一統”?唯有宇宙之“道”貫通天地,貫通萬物,貫通多元化思想,衝破概念固化,萃取內涵實質——實施革新,才能夠在人類文明的繼承中糅合當今成就得以實現——既尊重生命個體、各文明及宗教“多元”存在,又使生命個體、各文明及宗教迴歸(遵從)同一大道真理,並且在一定範圍內實現民族、國家或共同體的“一統”。否則,各自站在自我立場,各自服務自我利益,只能導致意識形態和社會秩序的混亂。

 

7、革新在於應用。應用在於適宜。適宜在於立足現實,體悟大道,傳承歷史,糅合文明,開拓進取,不拘一格,相對圓滿有效解決人類當前及未來存在問題。

 

8、道教以宇宙之“道”為最高信仰和教化依據。“道”做為萬物誕生的本原,不僅是意識形態的概念存在,而且是超越意識形態的客觀獨立存在——其前者存在遠遠不能夠真實反映後者,決定人類現實問題永遠需要不斷調整、補充和完善。所以,“道教”做為現實生活中的一種客觀獨立存在,遠大於概念存在,不應被概念束縛和侷限,而立足真實體驗及當前狀況,並以歷史傳統為依據,做以調整、補充和完善。

 

9、道教即中華祖先以“道”的理念賦予子孫後人(龍的傳人)之教化,包括狹義道教——具有特定教義、教規、儀程、團體性質與廣義道教——具有民族、國家意識形態實施全民教化性質的統一。史實證明,道教源自中國遠古文明,自盤古開天至三皇五帝以來形成整個中華文明史“道統”傳承——正是中華民族早期祖先對“道”的天人合一的實踐、認識與教化,才形成並維繫中華博大文明。如果脫離狹義與廣義道教的存在,中華民族及文明將不復存在。以此,完整、真實的道教概念與“無神論”及社會學者通常所謂“道教”概念有本質差異,前者認為道教由中華早期祖先人神直接溝通直接創立並演變,後者則狹義認為由張道陵創立,並是人類意識形態的產物,形成對道教的割裂認識。

 

10、世界各宗教、人類各族群、宇宙各萬物以“道”為存在根本和演化,順則生,逆則亡。“道”的實質即具有“陰、陽”兩種相對屬性平衡一體的混元真炁(氣)——同時具有物質、能量、資訊(靈性)的統一,造化生成萬物,化身宇宙至尊,世界各宗教、人類各族群、宇宙各萬物依據不同體悟對其稱謂不同,如“盤古、盤古老祖、鴻君老祖、玄天老祖、皇天老祖、元天真人、天真皇人、無極老祖、無極老母、無量天尊、祖始爺、老天爺、天帝、上帝、真主”等,凡蘊含“開天闢地創世紀、宇宙永恆至尊大神——造物主”之稱謂,概指其也——智慈兼備,威儀大方,法力無上,人神共仰。人類信仰其,與其能量和智慧溝通,既祈保平安,又實現心靈迴歸終極價值,等同追求與遵循自然大道——高揚真知與慈善(順從自然規律),力挽無知與卑劣(違背自然規律),體現出信仰與修煉、科學與人文的統一,具有教化及拯救人類普世價值。

 

11、道教對混元真炁具有獨到而系統認識,認為混元真炁不僅孕育造化最初生命盤古,而且對於“開天闢地”起主導作用,稱謂“先天元炁”,《道德經》描述為“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天地生成之後陰、陽二氣交合形成“後天元炁”,《道德經》描述為“三”,具有誕生生命萬物的本原能量和資訊,稱謂“靈魂”——靈魂元炁相對宇宙而言屬於“後天”,但相對生命肉體而言又屬“先天”。同時,生命肉體由父母陰、陽精氣物質交合之元炁(受精卵)孕育生成——兩者“元炁”對於生命體而言同屬“先天”,共同構成生命體具有能量與智慧的本質存在和有機運轉。但是,大多生命體失卻清靜心,不認識生命本質與修行,對於元炁只知用而不知節,更不知養,造成身心疲憊,愚昧昏沉,害己害人,苦不堪言。另一部分生命體心態清靜,靜則陰陽平衡合於元炁特徵,元炁得以節、養,生命體獲得運轉必須的能量與資訊(靈性、智慧)。以此,以提升靈魂能量和資訊的修煉稱謂“修真”,修到一定程度即所謂“明道”或“得道”,並以炁的是否充足反映出“道行”高低。

 

12、人類戰爭、衝突不僅發生在同一宗教與文明之內,而且發生在不同宗教與文明之間,反映出人類本身對絕對永恆“大道”真理認識及實踐的侷限性與悲哀性,同時反映出人類所認識及實踐的永遠只能是相對真理,即世界各宗教、人類各族群、宇宙各萬物永遠不能代表絕對真理,唯有宇宙至尊能夠代表,但其隱於無形,從來不曾直接臨世,僅以派遣使者方式傳播文明,形成相對真理。以此,對“道”的虔誠、虛心信仰和修煉必將成為全人類共有課題(任務),而使得人類有神論、無神論以及各宗教信仰、修煉者走到一起:同根同源,道炁相連,感應無形(大道),實踐有形,克服小我,存異求同,共同謀取和諧生存最大福祉。

 

13、宗教以“人、神”共同存在為存在——依據“陰陽互根、對應並存”原則,人的靈感反映來源於神,有什麼樣人就有什麼樣神。反之亦然。人、神表現為同一生命本體的“陰”、“陽”形態。由於“陰”、“陽”形態不同,人、神以“靈魂感應”、簡稱“靈感”溝通。“靈感”來自於個體的人的靈魂反映,與個體的人“道行”——真實反映“道”的能力有關,僅代表個體的人的認識。以此,神既是客觀獨立存在,又是人類意識形態的反映——人即神,神即人,人、神既獨立又統一,辯證表現為神支配人,人體現神。而可以說,一個人、一個民族的文明與智慧代表其人、其民族之神的法力與智慧——在世界範圍,神不是永恆唯一的概念,而具有民族性、宗教性、歷史性。不同宗教信仰的神,與不同民族或人群有直接文明淵源,或有一定血統淵源。同時反映出,人類文明覆雜歷程代表神界複雜歷程——神界與人間大致對應。也就是說,人、神雖然“意識形態”和“生存方式”不同,但是共同遵從同一“大道”真理——只有“大道”永恆,人、神以“道”相通,共同遵從。

 

14、在世界範圍內,一定意義可以說,神話傳說或宗教神學誕生一個民族,或者說,一個民族如果沒有神話傳說或宗教神學,就沒有傳承生命力!而值得自豪的是,唯一僅有中國“盤古開天地”神話傳說或道教神學具有思想性、邏輯性和系統性的完整統一,反映中華文明對於世界(宇宙)本原高度認識,成為世界上唯一未曾斷線的文明。因此,中華民族無論將盤古做為“中華根祖”景仰,還是做為“天帝至尊”景仰,都具有“法力無邊,智慧無上”史實依據,使中華民族自尊、自強、自信、自豪、自責、自勵,屹立世界東方。以此,道教“培本固元、扶正祛邪、獨立自主、和平共處、以己為本、以外為用、本用結合、和諧共存” 思想,稱謂“道德文明”——不僅以“道”的真理認識直接轉化為科技與文化藝術生產力,而且以“德”的人文實踐直接決定社會和諧與進步發展,謀取實現人類生存身心自由,樹立人類文明典範。

 

15、客觀而言,地球生命、包括人類如何誕生及確切誕生時期,今人難以考證。也就是說,沒有充足理由斷定人類是地球最初及永恆生命——以及萬物之靈。但是,可以斷定,人類是自然界諸多生命曾主宰地球之後優勝劣汰——“合道則生,背道則亡”的成就——反映出天帝造化萬物,並選擇遵從其旨意的不同生命主宰地球。以此,可以說,只有人類誕生之後,才有人格化的天帝存在。如果人類違背天帝旨意,必然有其他生命以“道”的原則和方法取代人類主宰地球,人類或者不能夠存活,或者任由其他生命支配和奴役——既是天帝旨意,又是大道選擇。

 

16、依據能量不滅定律,如果人類不能夠存活地球,則靈魂必然向其他時空轉化。如何轉化?能量及智慧低者,轉化地球,為其他生命(邪靈動物)所主宰。絕非虛言,現實生活“邪靈”附體禍害人類事例——各類精神病、頑固絕症、流行疫病等比比皆是。只不過人類主宰地球,這種事例還相對屬少數。另如人類歷史上暴政者,除自身邪淫外,受“邪靈”支配造成人類大範圍劫難。只有提升靈魂(元氣)能量和智慧,向地球以外適宜生存的時空轉移才是出路。以此,人類有生必然有滅,沒有絕對永恆,人類生存唯一重要意義在於立足世俗需求實現靈魂昇華,相對實現身心自由。

 

17、本質而言,人類劫難唯一歸結為心靈(靈魂)劫難,元氣耗散,不知亦不能迴歸,墜入“邪氣”侵襲苦海之中,非天帝所代表正神拯救與自我修煉不能免除。所以,人類虔誠信仰天帝(及神界)價值和意義在於人類以“心靈迴歸——清靜”方式獲取造化人、神共同的本原——元氣(混元真炁),以修持生命必須的能量及智慧。接下來,人類又持續以“陰陽平衡”為特徵的元氣相對持久維持心靈清靜,提升道德素養。所謂“人不遠道,道不遠人”,以實現“我生存,眾生亦生存;我自由,眾生亦自由”,而實現人類生存(和諧秩序)良性迴圈。以此,體現出(宗教)信仰與(元氣)修煉的統一,具體表現為天帝教化,啟發智慧,清靜自然,節制慾望,化解仇恨,寬恕博愛……

 

18、關於正、邪——天道迴圈,宇內沒有絕對存在——“正、邪”只是概念上的劃分和相對存在,正中有邪,邪中有正,正、邪象徵生命或者事物生長、化育及衰敗、消亡自然規律的內在因素及表象存在,並且相互轉化,對生命存在或事物運轉發揮相互依存重要作用——現代科學證明有“正、反”物質同時存在。對生命體而言,正、邪有內外之分。並由於生命存在“有誕生必然有消亡”自然固有規律,邪氣通常不同程度勝過正氣,以邪氣佔主導,所謂“十人九邪”。這是任何生命包括人、神不可完全扭轉的。只有發揮人、神做為主觀能動性,修養補充先天元氣,才有可能相對改觀——人、神元氣充足,代表其“道行”或者說“功力”高深,也就是說元氣造化萬物、所固有陰陽平衡“清靜”的能量和靈性相對較大,大於人體內邪(氣)與外邪(氣)總和的能量及靈性,而使正氣暫時勝過邪氣,即正氣上升,邪氣下降,使生命體身心相對逍遙自由。以此,即便是神、更何況人唯有修持元氣、超越“正、邪”才能相對持久實現身心自由,而擺脫或延緩正(神)轉變為邪(魔)的生死輪迴。

 

19、宗教對人類生存發揮重要積極作用。但是,不可否認,(由於人性弊端)人類在宗教信仰過程中始終不可避免存在“不求真而信,不務實而信,不全面而信”—— “迷信”及宗教異化變質問題。也就是說,迷信及異化不是宗教本質,而是宗教產生、傳播、信仰過程不可避免的衍生品——有正信必然有迷信,有正統必然有異化,宗教必然存在某些不完善以及敗壞聲譽的諸多事例,或使宗教脫離“教化”內涵實質,僅存“教會”外在形式,產生“偽宗教”或不完善宗教,或嚴重發展到宗教對立面,產生所謂“邪教”——具有“精神鴉片”——欺騙性及偽科學性特徵,極大傷害人類信仰情感及需求。以此,世界任何宗教都存在宗教本身的兩大派系或者說兩大屬性:“正教”與“邪教”,中國神話作品《封神演義》所謂“闡教”與“截教”——其不是某一宗教稱謂,而是宗教本身“正、邪”兩大屬性的相對概念,核心問題在於是否遵從大道真理。

 

20、宗教代表不同地域文明及相對真理。世界宗教衝突的主要原因在於對信仰(宇宙)至尊的割裂認識與專制獨斷——“唯我信仰才是真神,唯我信仰才是最高”。同時,正是由於交流傳播過程中“反客為主”的狀況激化與挑起宗教衝突。

 

21、世界上任何一個宗教(只代表地域文明及相對真理)都不能獨立解決世界問題。世界宗教和諧共處在於遵從道德文明:培本固元,扶正祛邪,獨立自主,和平共處,以己為本,以外為用,本用結合,和諧共存——體現出人類為同一“大道”所生、世界宗教和諧共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22、世界宗教“闡教”派系需要交流合作,條件成熟時召開“弘揚大道精神,樹立宗教正信,共謀人類福祉”世界宗教大會,承擔世界宗教和諧共處主導責任。

 

23、宗教信仰者以信仰與修煉的統一,人神溝通,道炁相融,追求自由而無時無刻不自由,消除愚昧而無時無刻不愚昧——永遠是“道”的謙卑信仰、修煉者。

如上例(2017年3月初9日下午3點30分生人),日主的命宮為乙巳,再比如,我們需要推算2020年(庚子年)日主的小限,即把日主出生之年(丁酉)的地支酉加在命宮巳上,逆推到遊行太歲子年,即經過巳(酉)、辰(戌)、卯(亥)、寅(子)這幾個階段,從而得出庚子年的小限為寅,再以遊行太歲的天干(庚)運用年起月或者日起時(虎鼠遁)的方法即可得出此年小限的天干為戊,那麼戊寅就為日主2020年庚子年的小限了,其他流年的小限依照這樣的方式推算即是。